立法會三讀通過職工會修例草案 違國安者終生不能組織工會或成為工會職員

【Now新聞台】立法會三讀通過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,違反國安人士終生不能組織工會或成為工會職員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,修例是為了進一步維護國家安全,對合法合規的職工會運作不會構成負面影響。

修例為加強維護國安及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,其中規定違反國安人士,終生不能組織工會或成為工會職員,同時賦權職工會登記局局長,可基於維護國安需要拒絕職工會的新登記或合併申請,不設上訴機制。

在立法會大會審議期間,多名議員支持修例,認為能堵塞漏洞。

立法會議員(人大、政協及全國性團體代表界)陳勇:「進一步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,同時符合保障自由結社權利的法律要求,填滿了現行條例的漏洞,但無收窄合法工會的發展空間。」

立法會議員(選舉委員會)李鎮強:「將有效堵塞法律漏洞,防止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干預勞工事務,有助確保職工會依法運作,不被騎劫利用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。」

修例後,若登記局局長認為職工會在解散過程中會員普遍利益受損,可以取消職工會登記。亦有議員關注,若工會解散不涉及國安,應讓他們自行決定資產去向和用途。

立法會議員(選舉委員會)林振昇:「例如當局可能認為,工會平價出售物業,會員的利益就會受損,但是會員並不認為自己的利益受損,那麼局長憑甚麼決定。如果工會的解散或是資產、去向不涉及國家安全,職工會登記局局長都應該讓工會按法規、按章程自行解散。」
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:「修訂建議是針對性地加強維護國家安全,以及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,同時亦顧及香港居民依法組織參與職工會自由和權利,對合法、合規的職工會運作是不會構成負面影響。職工會的主要宗旨,是促進和維護會員的職業權益,修訂建議可確保工會回歸初心,有利職工會的長遠健康發展。」

修例將於刊憲後半年生效,局方會加強宣傳和解說,協助職工會理解及遵守新修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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